目前分類:辦理繼承 (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最近接到ㄧ件要辦理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繼承案子

以下是相關參考資料

 

文章標籤

小代書oliv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643951_10151211467872392_964279612_n  
早上在處理一件以為不會接到的繼承案子,當然目前也還沒正式接到,被繼承人跟繼承人都長期住在外國,繼承人兩人已沒台灣戶籍,拿外國護照,光是身份確認的問題(確認這個泰國人的確是死掉的台灣人小孩),地政法院及民間公證單位都不想擔這個責任,推來推去的~最後我火大跟客戶說~乾脆辦本台灣護照入境恢復國籍算了~反正健保費跟國民年金不繳又如何?...客戶居然覺得這是好主意~

 

有接進來再來討論案例~


小代書oliv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自益信託的土地,委託人如死亡,因為信託關係不因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所以受託人如果將該信託土地出售時,其土地增值稅之前次移轉現值是以繼承人繼承時的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例 如,甲將所有土地信託給配偶乙,信託利益全部由委託人甲享有,亦即屬於自益信託;不久後甲死亡,受託人暨繼承人乙將該筆信託土地列入遺產總額向國稅局申報 遺產稅,以後如果受託人乙要將該筆信託土地出售時,則應該以繼承時的公告土地現值當作該筆土地的前次移轉現值來核課土地增值稅。


小代書oliv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金融機構受理繼承存款建議徵提之文件

文章標籤

小代書oliv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